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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 jul 12 13:33:40 cst 2015

其实这个突然,也只是对天哥一人而言。

十三岁岁的天哥上初中一年级,在他的印象中,他的家就是当年倡导的五好家庭的典型代表,父母恩爱,从不吵架,而他无论多调皮顽劣,无论闯了多大的祸,父母最多也不过是严厉的批评,从不曾动他一根手指。

当天哥三天都没有看到爸爸回家时,问妈妈,“爸爸哪去了?怎么老也不回家?”

妈妈看看天哥,失声哭了起来,这是天哥第一次看到母亲哭,他不知所措地抱住妈妈,拍拍妈妈的后背,“妈,我不会离开你。”

妈妈止住些哭声,告诉天哥,“儿子,你记住,不是你爸不要我们就行了。”天哥点点头,从此再未向任何人打听过爸爸的去向。

也就是从那一刻起,他突然间就觉得自己长大了。

在一次体育课上,与同学打篮球的争抢中,不小心把一个同学碰倒,却不料对方在打不过天哥的情况下,嘴上不老实起来。

脏话连篇,还骂天哥是亲爹都不要的野孩子,这下天哥不干了,说什么都成,揭短不行,便向对方下了死手,结果把同学的鼻子打出血不说,还打掉了两颗门牙。

同学吃了亏,当天叫来在本校高年级的哥哥,结果兄弟两人一起,也没能打过心里带恨的天哥,硬是被气血上头的天哥给打得爬不起来。

天哥从打完这哥俩,看到那哥俩不服的眼神,就知道这事儿没完,所以每天都在身上揣着水果刀防身。

又过了几日后,同学的哥哥,竟然找来了在学校附近有名的小混混,想给天哥些颜色看看。这个小混混打发了个小兄弟,在一天放学后堵到天哥,把天哥带到了一个去处。

是很大一间平房,看着不像经常有人住的样儿。

进门后就看到小混混弄得一副黑社会的样子,手里来回玩着一把三十多公分长的一把刀,吓唬的意思是太明显了。

社会上二十几岁的孩子,怎么会把一个才十三岁的初中生小屁孩儿放在眼里呢?况且拿着刀,身边还一溜两行站着十来个小兄弟。

天哥进来一看这阵势,就怒了,不过就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儿争执,而且对方骂他在先,纠集哥哥报复在后,现在居然连社会上的人都找来了。

怒归怒,天哥也没那么傻,自己又不是三头六臂,他朝小混混身后正得意的同学招了下手,让同学过去,他好给他赔礼道歉,同学仗着人多势众,还真以为天哥要给他赔礼,昂头挺胸就走到了天哥身旁。

天哥搂过同学的肩膀,趁人不注意,拿出兜里的水果刀就架在了同学的脖子上,死命的搂着同学,向那小混混大声喊,

“今天除非你们打死我不让我出这门儿,否则,谁过来跟我动手,我就杀他全家!”

所有的人,包括小混混全部愣住了。这么多人,就一个小屁孩儿,竟有这么大的胆子,而且从那声音里,只能听到暴怒跟仇恨,根本没有一星半点儿的怕跟迟疑!

如果当时的天哥再大上十岁八岁,那就一个典型的亡命徒的嗜血样子。

小混混可不想为了不相干的人惹上点儿什么事,赶紧劝天哥把刀放下,说有什么问题好说,不都同学吗?

把事儿简单说说,大家不能做同学、不能做朋友,可也不至于为了屁大的事儿惹出点儿仇。

天哥只大吼一声反问小混混,“你被人骂成亲爹不要的野孩子,你会怎么样?”

因为没注意手下,水果刀碰破了同学脖子,见了丝血,同学本身被天哥盛怒之下拿刀逼着,就怕得直哆嗦,脖子再一疼,顿时吓得身体往下沉,天哥吃力的硬拖着同学没让他坐到地上,两眼冒火的看着小混混,

“这事儿跟你没关系,你最好别管!”

说完看都不再看所有人一眼,恨恨地使劲儿把同学往地上一扔,踹上一脚,收起水果刀,转身就走了!

天哥没有回家,在他的小孩子心里,他拿刀割破同学了,他得自首去,他可不想到处乱窜地躲来躲去,过街老鼠一样。

到了派出所,天哥心里的怒气也没消,进门看到一个穿警服的,就直接说自首,那警察当时就乐了。

“说吧同学,你才多大啊,犯什么事儿了,还挺懂法的,知道自首。”

天哥带着怒气,一五一十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,警察听完了,笑着拍拍他的肩膀,“行!你行!

遇事儿不怕,敢做敢当。不过以后可不能这么冲动了,你这是运气好,碰上个不跟你计较的主儿,如果是遇到别人,就单纯为了面子,都不会这么放你走,不给你放躺下,也得打你个皮开肉绽。

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,以后别遇事儿就热血上头,真出事儿,你妈妈怎么办?”

说完了,看天哥又懊悔又不敢相信的样子,“行了,赶紧回家吧,再不回家,你妈不得急疯了。”

天哥惊讶于他伤了人,民警居然没把他关起来,问了警察的姓名,很郑重地给警察叔叔鞠了个躬。

天哥离开派出所,警察就给那个小混混打了电话,警告他别再惹事生非。

天哥是后来才知道,这个警察叔叔是当时的所长,现在d市的公安局长,而这个小混混,后来也混成了d市**响当当的一号人物。

在日后天哥练摊儿的时候,又一次跟天哥不打不相识,成了朋友,而且在日后天哥的许多生意里,都给过天哥帮助。

天哥讲完自己这第一次打架,看着一直盯着自己看的吴玉笑了,“你知道你那次跟我发火,让我想到了什么吗?”

吴玉不好意思的低头笑了,她自己能回想起自己当时愤怒的样子。

“有我当年的风采!”天哥笑笑,又接着说,“真给人惹急了,敢玩命儿!”

吴玉红着脸笑着不说话。

“天不早了,故事才讲个开头,送你回去吧,改天继续?”天哥边起身,边阻止吴玉要买单的动作。

“我跟耗子,谁也不差你一杯咖啡的钱,以后你叫服务员过来,他们也只会收盘子,不会再收你钱了。”

吴玉不置可否地笑笑。

春节过后的北方,是冬去春来,换季的季节,天气多变。但这一天,天气十分晴朗,风也不大,这样晴好的天,让人即使有烦恼,也会暂时忘掉。

吴玉自从春节过后,便把玻璃花瓶洗干净,买来几枝百合花放在中间,周围插上几枝富贵竹映衬,然拿到客厅的窗台摆上。

每次看着百合花,闻着百合花甜甜的香气,温柔的笑意,都不自觉地在脸上浮现。

在见过天哥之后,吴玉再没有去过店里。

不是以往下决心不再联系天哥的矛盾挣扎,而是小女儿情怀似的,想把这个人以及一些事,当作一个美好的回忆,就这样吧。

偶尔碰到了打个招呼,有事了打个电话,挺好。

安平自春节回c市后,日子并不好过。工作方面倒没什么,已经几个月过去,该开展的该铺垫的,都已就位,余下的,继续按部就班就好。

只是春节前的被打扰,让他继续忧心着。

那是在安平第一次从c市返回d市的最后一个周六,同屋的高哥照例跟客户出去潇洒,强行拉上了安平。

c市最热闹的一家酒吧,昏暗的灯光,够high的音乐,人头攒动。客户不知哪儿找来的几位小姑娘,一人一个陪在他们一行人身边。

安平努力应付着身边的女孩子,女孩子年纪不大,言谈举止、穿着打扮,风尘味道十足,身上不知道什么香水,呛得安平呼吸都有些困难。

在玩儿了一会儿之后,安平终于找到机会出来透口气。

站在酒吧入口廊道一角吸烟,犹豫着一会儿是进去,还是干脆回酒店一走了之。

忽然一个女子大声的说话声吸引了他。前面说些什么,他没太听清,就最后一句“你他妈就是王八蛋......”安平听得真真切切。

声音怎么那么熟悉呢?

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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